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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送穿山甲

杨承琪

3月16日晚11时,街上行人稀少,可就在这一时刻,一位青年人急匆匆地提着一个沉甸甸的纸箱,走进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林业局公安科的办公室,他高兴地对公安人员说:“这是我舅仔在大寺镇捉到的穿山甲送到这里,请你们保护救生。”说完,这位青年人打开纸箱,拉出一只蜷缩成团的穿山甲,一过镑,重3.75公斤。

送穿山甲来的是谁?他的舅仔又是怎样捉到这只穿山甲的?经过了解,才知道有这样一段夜送穿山甲的爱护野生动物的真情。

钦北区大寺镇大寺村委会的屯羊村生产队有个青年农民叫陈志昌,今年21岁,晚上经常携带有蓄电池的电筒到河沟里照鱼摸虾。3月14日晚上八九点钟,他照样背着强光电筒拿着网兜出发了。他沿着望海岭附近的岭脚走着,突然一只黑影闪现在他的眼前,他拿电筒一照,那动物面对强光缩成一团,便立即上前用网兜盖住。他以为是经常出没的猪仔狸,便像往常一样把猎物放到背箩里。第二天,陈志昌起床时找开背箩一看,猎物冉身有一片一片的鳞甲,头蜷缩在胸中。他不知道是什么动物,便拿到门口,请教几个村民,知道的对他说:这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穿山甲。他知道国 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不能捕捉,不能任意收购、运输、经营、杀害,也不能出售,否则将违反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有关法规,受到严厉处罚,甚至要坐牢。他想:“现在我捉到了穿山甲,多少钱我都不能卖,但放生又怕被别人捉去,怎么办?”这时,他想起在钦州开家电修理店的姐夫。15日上午,陈志昌便搭上大寺至钦州的班车,专门送穿山甲到钦州交给姐夫苏永强,叫姐夫帮着转送到保护野生动物的有关单位。

苏永强收到穿山甲后,也不知道交到哪里。他看见穿山甲不吃东西,蜷缩在箱子里,担心穿山甲会有生命危险,心里很焦急,连打几个电话也查不到该送到什么地方保护。最后,他打电话给在市公安局工和的一位朋友,才知道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是钦州市林业局,这时已是晚上10点多钟,心篆穿山甲生命安危的苏永强不顾深夜,立即带起穿山甲向市林业局公安科走去。

钦州市林业局公安科的同志收到穿山甲后,对陈志昌、苏永强爱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深表敬意,并表示一定把穿山甲送到安全的地方去保护。不到20分钟,市林业局林政科、公安科的同志就护送这只穿山甲飞速赶到了设在三十六曲林场的钦州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 

 

法律牵动爱心

韦荣华

夜送穿山甲——这一曲传递爱护野生动物“接力棒”的真情让人难忘,也给我们一些启示。

广大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是深具爱心的。钦州农民陈志昌得知捕到的穿山甲,想到的是“多少钱我都不能卖”。由爱心派生出来的是细心。他想到:如自己放生,地方不合适怕别人捉去。他姐夫也同样表现出了对野生动物的一片爱心。这告诉我们,只要能唤起广大人民群众蕴藏心底的爱心,他们就会自觉加入到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中来,让野生动物无论在何处都有一个安乐的家园。

但爱心怎样唤起呢?陈志昌如果并不知悉穿山甲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捕捉出售要依法受到处罚,他是不会这么为穿山甲着急的。是法律的强大力量牵动了他的爱心。

在非法捕捉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人中,确有这样一些人是由于不知法才不自觉触犯了有关法律法规。这就需要加强法律普及工作,让相关法律真正进入千家万户,进入广大人民群众的内心深处。他们一旦深明法律大义,就不仅不会去伤害野生动物,然而会成为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最广泛和可靠的力量。

保护野生动物,需要爱心,也需要法律去牵动爱心。    (中国绿色时报)